| 牡丹江市宁安县优化经济环境“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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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3 11:37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在宁安市招商引资大会上公布了一个电话号码:7683110,它是一部24小时开通的专线,专门负责受理有关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设诉举报。
这部24小时开通的投诉专线电话就设在宁安市优化办所属的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为了让它充分发挥作用,在《宁安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中有明确规定:要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对实名投诉要做到件件反馈、事事落实。还提出了具体时限要求:在接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设诉后,必须在三日内组织调查;对不需要立案调查的投诉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投诉人;需要立案调查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投诉人;情况特别复杂的,经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延长五个工作日。
而且,宁安市委、市政府同时赋予宁安市优化办暨市经济环境投诉中心以下权限,即调查权、处理建议权、通报表扬批评权和评先评优否决权。并坚持出重拳,用重典来治理各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如“对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对直接责任者,实行下岗处理,并通报全市,其单位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
除设立电话投诉专线、坚持治理用重典之外,今年,宁安市还将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采取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如重新印制《宁安市涉企收费明白册》向社会公布,除此之外的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如推行“企业安静日”活动,对享受“挂牌服务”以外的其他企业,除每个月的1日至6日外,其他时间为“企业安静日”,任何部门不得进入企业检查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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